刑法261条

2024-04-25 18:40:35 文学艺术

刑法第261条规定,有三项内容,分别是非法处置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财物、拒不接受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等行政处罚,非法转移、隐匿、变卖、毁损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财物,以转卖、获利为目的非法收购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财物,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 情节轻微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可以并处罚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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