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访条例
2024-05-02 18:24:40 体育
为加强信访工作,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,维护社会稳定,特制定本条例。第一条 信访是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国家机关提出诉求、申诉、建议和意见的行为。第二条 国家机关接受信访应当按照法律、法规和制度规定及时受理、及时办理信访事项,并依法回复申诉人。第三条 国家机关应当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构,明确责任分工,合理配置资源,加强信访工作人员队伍建设,提高信访工作水平。第四条 国家机关接受信访应当依法公开办理程序,保障信访事项的公正、公开和透明。第五条 国家机关在受理信访过程中,应当围绕解决信访问题,统筹协调各方资源,积极推动解决信访问题。第六条 国家机关应当遵守保密原则,对信访人的个人隐私和有关机密信息予以保护。第七条 国家机关应当定期开展信访工作评估,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问题,不断完善信访工作机制。第八条 对于恶意信访、虚假信访应当依法进行处理,并采取相应措施,维护信访工作秩序。第九条 国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信访工作的相关信息,接受社会监督。第十条 对于无法解决的信访问题,国家机关应当积极协调相关部门,寻求科学合理的解决办法。第十一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